小容容妹
台灣看護在醫院上班、上班全班就是2000元(北部)伴天1200元、有公訂價不可能多要、否則向醫院仲介反應、看護會被開除。 居家全班2200、不包含三餐(您節目說的買菜的問題、您應在要請時就該談清楚例如:三餐給多一佰元、或買菜看護買、看護自已煮…) 如果您是自已外面自已請的、價錢是全天1600至1800可以喊價、但相對的就沒有醫院看護的水準、例如:專業職照、良明証、合格的身體檢查表、及看護仲介的堅督、醫護人員的堅督、試想如果拿的到這些証明、為何看護要接一天1600的班呢?話說回來、如果、價錢是未工作前說好的、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不滿和抱怨、談不隴可以不要請呀!